发展改革系统在行动 | 山东、江苏、安徽、湖南、黑龙江等地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推动复工复产
发展改革系统在行动 | 山东、江苏、安徽、湖南、黑龙江等地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推动复工复产
● 山东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精准推动服务业开业复工
山东发展改革委将服务业细化为支持类、控制类、自主类3大类分别推进。
支持医疗防护、科研检测等疫情防控和批发零售、交通物流等生产生活必需行业尽快全面复工;
严格控制经营场所密闭、服务对象聚集类行业复工,将影剧院、棋牌室、培训机构、公共文化场馆等纳入“清单”管理,有序推进开业复工;
指导其他服务行业自主开业复工,对于各类商场、酒店餐饮、开放式景点等人员相对聚集的行业,实行开业复工承诺制;
对于理发店、洗衣店、汽修店等经营规模较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行业,由经营者自主决定。
同时,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设立隔离观察区域,一旦发现有异常症状人员,按照规范迅速隔离、上报以及就医。
● 江苏
江苏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江苏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和影响,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12方面提出了50条政策措施,重点强调要坚持安全可控、系统推进、分步实施,按照“五不准、一只要”,即不准一刀切劝返、不准擅自升级管控措施、不准收取复工保证金、不准在流程之外另设门槛、不准要求出具安全承诺书和只要符合要求就允许复工的原则,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积极推动37家企业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梳理上报13家重点保障企业名单,重点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均超100%。
省内多地采用集中包车、公交转运等方式,迅速帮助务工人员到岗。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省内高风险县(市、区)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省外其他地区和省内一般风险县(市、区)的人员,做好活动轨迹鉴定和健康状况评估;对来自省内低风险县(市、区)且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鼓励及时上岗。
● 安徽
安徽省分级分区精准施策加快推动复工复产
围绕“促复工”“抓项目”“稳市场”“扩消费”“畅通道”“保用工”“抓落地”开展了系列工作。截至2月23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82.7%,省级重点监测的287家应急粮食加工企业复工率达70.4%,生产防护服、口罩、消杀用品的企业和煤矿企业全部复工复产,引江济淮、合肥维信诺第6代柔性显示器件、商合杭铁路合肥以南段等一批重大项目复工建设。
开辟高速公路客运绿色通道、货运专用通道,调整优化卫生检疫站点设置,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过。
鼓励各地和企业通过“点对点、一站式”包车、企业间拼车等直达运输的方式,接送员工返程返岗,所产生的费用由输入地地方政府适当给予补助。
● 湖南
湖南省多措并举推动复产复工
湖南省从政策服务、资源协调、开复工及生活物质保障等多个方面着手,积极出台援企稳岗政策,加大企业精准帮扶力度,创新就业服务方式,有序引导务工人员返岗。截至2月24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13663家,复工率84.9%,到岗155.7万人,到岗率62.8%。全省173个在建省重点建设项目,已复工151个,累计到岗3.15万人,复工率87.3%,到岗率48%。
在援企稳岗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安排1亿元经费给予县级财政补贴,支持创新创业劳动就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允许企业采取调剂年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岗位。已为48家防疫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发放一次性招工稳岗补助1340万元。
企业精准帮扶方面,已对1800家企业开展周调度,为重点企业招工约6000人,并与95家重点企业保持24小时联系。
创新就业服务方面,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累计推送岗位信息265万条,帮助35万劳动者线上求职,成功招聘2.4万人。
引导务工人员返岗方面,采取包车直达、返岗专列等方式,搭建农民工返岗直通车,组织农民工“点对点”输出,提供“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的就业服务。
● 黑龙江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百大项目”建设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明确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接触”措施,加快项目审批核准,积极协助落实项目资金,强化统筹调度服务着力促进“稳投资”。目前已确定2020年“百大项目”共300个,总投资8856亿元,年度投资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