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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多措并举湖南省精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之二

压实责任 多措并举湖南省精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之二

 

湖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8年底,61.8万搬迁对象实现脱贫,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湖南实际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路子。

 

图为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周江集中安置点全景

完善后续政策,压实帮扶责任。湖南省针对后续工作关键环节,完善后续政策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帮扶责任。一是出台后续工作政策文件。出台后续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今后两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职能部门及市州、县市区工作责任,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后续帮扶无盲点、全覆盖。出台结余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组织各地编制结余资金使用方案,落实后续扶持任务。二是开展“三排查三签字”专项行动。组织搬迁户排查住房质量安全问题,乡镇排查设施配套、拆旧复垦方面问题,县级职能部门排查建设手续、后续帮扶方面问题,并由搬迁户、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分别对排查问题及整改结果签字确认。三是加强“五率一度”监管。围绕实际入住率、设施配套率、后续帮扶措施覆盖率、拆旧复垦率、稳定脱贫率、群众满意度,持续开展常态化督查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发展后续产业,找准脱贫之路。湖南省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思路,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一是开展试点示范。省级财政专项安排1.8亿元,连续3年开展后续扶持试点示范,对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特色农林产业基地、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形成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二是优化帮扶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对有意愿和能力的搬迁户,采用直接帮扶模式,通过投资补助或奖补等措施,鼓励经营主体带动建立生产基地,保障搬迁户的农产品卖得出、有收益。对有意愿但能力不足的搬迁户,采用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模式,将产业帮扶资金委托或折股量化到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

健全帮扶体系,提升就业创业水平。湖南省多措并举构建就业创业帮扶体系,帮助搬迁对象通过就业增收实现脱贫。一是精准开展线上对接。将65万搬迁对象劳动力资源情况录入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岗匹配、在线招聘、动态跟踪管理等功能。二是创新就业帮扶模式。实施“政府+劳务经纪人+搬迁户”的就业扶贫服务模式,在安置点设立劳务经纪人,广泛收集贫困劳动力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和培训服务。三是搭建培训就业直通车。统筹培训资源,按照“输出有订单、计划到名单、培训列菜单、政府后结单”模式,培训搬迁对象11.8万人次。四是政策引导就业创业。通过发放补贴,简化行政审批及许可程序等一揽子政策,在集中安置点建设扶贫车间,吸纳搬迁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对吸纳就业多、带动效果好的经营主体,在土地、税收、融资等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贴息创业贷款、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等方式,引导搬迁户从事餐饮、家政、电商等服务业;对安置区市场摊位、商业门面等经营性场所,以限期免费或低价租赁等方式支持搬迁户自主创业。

强化管理服务,筑牢安居乐业之基。湖南省围绕解决搬迁群众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后续管理服务,确保搬迁群众住得安心,加快社会融入。一是强化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对户口迁入城镇的搬迁户,享受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对户口不迁入城镇的搬迁户,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由迁入地政府做好搬迁户子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对孤寡老残等特困搬迁群体,探索将安置点与区域性敬老院结合建设。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体系。二是加强安置区分类管理。将进城镇的安置点纳入迁入地社区管理或设立新社区开展社区管理服务,健全管理组织,加强人员配备,创新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党建、物业管理、治安维稳、卫生整治、矛盾纠纷调解、心理辅导、文化宣传等工作。对建制村内的安置点,依托迁入地村级组织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形成党组织领导、村委会管理、搬迁群众充分参与的管理格局。

(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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